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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SFC · 第 6 类

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

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(Advising on corporate finance)

具体活动及牌照条件须按适用法规、证监会要求与个案核验。

业务范围
就上市规则、收购合并、证券发行、合规顾问等机构融资事项提供意见;保荐、收购守则工作另有附加胜任能力要求。
虚拟资产关联
并非“代币发行牌照”。若交易涉及证券型代币、上市公司融资或构成机构融资事项,可能触发第6类;非证券型代币项目、平台运营或托管不会因有第6类而当然获准。
负责人员(RO)对应
已实施。一般RO要求适用;如公司从事保荐/合规顾问或收购守则工作,须满足《胜任能力指引》附录A/B的额外资格及经验要求。
推荐/参考试卷
RO:RIQ为HKSI LE卷7+11;LRP为卷1+5。LR:RIQ为卷7+11;LRP为卷1。涉及保荐工作,另有卷15(Principal)/卷16(代表)等规则;收购守则事项涉及卷17。注意:LE卷11对应第6类,不是第11类RA。
实施状态
已实施;额外保荐/收购守则资格须按实际业务核对。

初步沟通

把目标范围
说清楚,再开始核验

可说明目标地区、业务范围、现有资料及时间安排。请勿通过网站提交护照、银行账户或其他敏感文件。

预约初步沟通
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PRIVATE CONSULTATION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
资料范围 · 保密优先

预约初步沟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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