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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SFC · 第 3 类
杠杆式外汇交易
杠杆式外汇交易(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)
具体活动及牌照条件须按适用法规、证监会要求与个案核验。
- 业务范围
- 从事法定定义下的杠杆式外汇交易,属于独立且专业的受规管活动。
- 虚拟资产关联
- 通常不是加密资产或稳定币交易的通用许可。涉外汇型代币、稳定币或杠杆产品时,应先判断是否构成第3类定义及是否另触发VA/支付/稳定币等制度。
- 负责人员(RO)对应
- 已实施。除一般RO要求外,若从事第3类全权委托账户服务,RO须具指定学历底线,并在过去6年内有额外3年直接银行间外汇或货币期货交易(或等同)经验。
- 推荐/参考试卷
- HKSI不提供第3类LE卷。RO:VTC杠杆式外汇交易员RO考试卷1(LRP)及卷2(RIQ)。LR:VTC RO或代表考试卷1(LRP)及RO或代表考试卷2(RIQ)。
- 实施状态
- 已实施;不得把外汇杠杆牌照当成VA现货、VATP或稳定币业务牌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