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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SFC · 第 10 类
提供信贷评级服务
提供信贷评级服务(Providing credit rating services)
具体活动及牌照条件须按适用法规、证监会要求与个案核验。
- 业务范围
- 提供法定定义下的信贷评级服务;与一般研究、市场评论或代币评分是否相同,须按定义及业务事实判断。
- 虚拟资产关联
- 对VA、稳定币、项目方或交易平台的“评分”不当然被第10类涵盖或豁免。应判断其是否信贷评级、是否面向公众或受监管产品,并同时审视误导宣传、利益冲突和其他适用法规。
- 负责人员(RO)对应
- 已实施。RO须实际监督评级方法、独立性、利益冲突、披露和质量控制。
- 推荐/参考试卷
- RO:RIQ为HKSI LE卷7+10;LRP为卷1+4。LR:RIQ为卷7+10;LRP为卷1。
- 实施状态
- 已实施;第10类不是VA交易、VA咨询或VATP运营许可。
